各相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商请推荐安徽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改能源〔2020〕323号),充分发挥专家在煤矿智能化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开展省级智能化煤矿建设和验收工作,决定建立安徽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组成
专家库实行专业分类管理,专业方向分为:
(一) 智能化设计;
(二) 智能化采掘;
(三) 智能化机电与运输;
(四) 智能化一通三防;
(五) 智能化监视与监控;
(六) 智能化管控;
(七) 智能化洗选。
二、专家工作内容
(一)参与安徽省煤矿智能化发展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二)参与安徽省智能化煤矿验收工作;
(三)参与煤矿智能化科学技术交流、培训和宣传,煤矿智能化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四)参与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煤矿智能化相关财政资金补助项目评审工作;
(五)参与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的其他涉及煤矿智能化工作。
三、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科学原则,作风正派;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智能化相关专业2年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状况良好,能从事井下现场考评与检查;
(六)积极参与省能源局组织的相关工作,自愿接受、遵守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专家推荐程序
(一)采用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每名被推荐专家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类别。
(二)省能源局对收到的专家推荐表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专家人选,对外公布。
五、其他事项
请报送单位充分动员,并于2022年3月16日下午下班前,统一将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科研部607室,电子版发送至suchang_user@163.com邮箱。
联系人:苏 畅,0554-6634029。
附件:1、安徽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专家推荐表
2、安徽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研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