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处级单位: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取得的科技成果,做好年度科技统计、科研考核以及校内科研津贴核算发放等工作,现对科技成果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方式
(1) 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师生科技成果的登记,并指派专人开展登记工作,收集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双肩挑人员的科技成果由所属学院负责登记。
(2) 机关行政管理人员持成果原件到自然科学处成果科进行登记。
2、格式要求
成果完成人须严格按照《科技成果登记说明》要求进行填报,否则不予受理。各学院(部)统一按照自然科学处提供的统计表进行登记,统计表中切勿出现合并单元格。统计表打印后须经分管科研院(部)长签字后加盖学院(部)公章交自然科学处,同时提供电子版。
3、登记范围
(1)论文、论著、专利、获奖、鉴定、标准、软件著作权等日期均须为2019年1月1日至登记工作截止时间。
(2)所有科技成果必须署名“安徽理工大学”,专利、软件著作权“安徽理工大学”必须是第一专利权人,外观设计专利不予登记。
(3)被SCI等数据库检索的文章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原件(我校图书馆开具的即可),SCI一区、二区的需要提供中科院分区检索报告原件。
(4)我校学生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成果在相关学院(部)进行登记。
4、登记及核查流程
(1)学院(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自然科学处于2019年12月3-6日按照学院排序依次到各学院(部)对成果进行核查;机关行政人员登记时间为2019年11月22-29日。逾期没有登记的,请于2020年3月9日以后根据自然科学处通知进行补充登记。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3月9日期间,不再受理。
(2) 自然科学处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科研津贴的初步计算工作,并将计算结果反馈给各学院(部)。各学院(部)须通知师生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范围仅限于已经登记的成果,复核无误后,复核人须签字;如有错误,请于2019年12月23-25日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自然科学处成果科进行更正;复核结果纸质版经学院(部)分管科研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请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自然科学处成果科。
由于科研成果统计、科研津贴积分计算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能够及时发放科研津贴,请广大师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登记、复核、更正等相关事宜。
附 件:1、科技成果登记说明
2、科技成果登记表(共8个)
联系人: 丁平平 联系电话:6631812
自然科学处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