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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2020-02-23 11: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的若干意见》(教技[2020]1号)文件规定,现对与我校专利成果相关的各项事宜梳理如下,供参考使用。其具体要求见附件文件。

1.专利总体现状:我国专利目前整体的现状是“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我校目前专利成果的现状也是如此。

2.意见基本原则: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转化导向,强化政策引导。

3.意见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体系——高校要成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行领导小组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

4.意见要求: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高校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加强国际专利的申请。在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方面,未经单位允许,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从事创办企业等行为。

5.意见要求: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有条件的高校要加快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对拟申请的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高专利申请质量,评估工作可由本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技术转移部门)或委托市场化机构开展。

6.意见要求: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

7.意见要求:在人才评聘体系方面,高校要以质量和转化绩效为导向,更加重视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等指标。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和奖学金评定等政策中,坚决杜绝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为考核内容,加大专利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

8.意见要求:高校要以优化专利质量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导向,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可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9.意见强调:按照《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2017年第75号),每季度监测高校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对非正常专利申请每季度超过5件或本年度非正常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超过5%的高校,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中国专利奖的资格。我校存在此类情况,请各单位高度关注。


附件: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的若干意见

附件【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关于提升高校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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