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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3-03 09:57  

各有关单位:
    我校是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奖秘〔2017〕104号)要求,请积极组织项目负责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进行整理,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学校鼓励我校人员与合作单位进行联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方式

    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推荐单位在省奖励办下达的限额范围内限额推荐。专家推荐的,2名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名可推荐1项省科技奖,每名院士当年推荐限额不超过1项。

     2、推荐限额

   (1)重大科技成就奖

    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

    (2)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合作奖

    2017年各单位推荐指标尚未下达,近年我校指标数均为8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技术合作奖不设推荐指标,每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

    3、推荐条件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重大科技成就奖的候选人,应是国家科技二等奖或省科技一等奖第1完成人。

    (2)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其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代表性论文专著仅署省外国外单位的,需提供合作证明;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应当提供同意报奖的知情证明;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及证明。

    (3)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同时提供相关合作证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4)推荐技术合作奖的,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5)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科技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以上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

    (7)2016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省科技奖。

    (8)2016年度会评通过项目公示后提出撤消申请的,2017年不得再次申报。

    4、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后的下载打印件,系统内电子版与纸质版应一致。推荐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证明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2)知识产权要求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要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提供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代表性引文专著目录,并提供以上材料相应的相关原文复印件。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如实填写直接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成立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与本项目无关或关联不紧密的知识产权不得作为支撑材料列入附件内容。所有知识产权目录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5项,并提供这5项核心知识产权相关原文的复印件。

    (3)客观评价及应用证明附件材料要求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客观评价应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客观评价的依据载体,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客观评价应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客观评价的依据载体,主要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同时,提供推广应用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材料。填报的应用推广单位不超过15个,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产生的经济效益中,直接经济效益是指报奖完成单位完成该项目新增效益之和,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非项目完成单位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均为间接经济效益。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检索报告是自然科学奖项目申报的必备材料,查新报告是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的必备材料。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需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查新或检索结论(科普、技术合作、重大科技成就奖项目除外)。检索、查新机构应是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专业机构。

    5、附件格式要求

    (1)电子版附件要求:

    自然科学奖附件电子版:代表性论文提交全文,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文献页及核心内容原文,以PDF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即每篇论文为1个PDF文件。代表性引文论文提交首页、引用页、文献页,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引用页及文献页,以PDF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即每篇引文为1个PDF文件。检索报告(全文)以PDF文件提交;其他电子版附件以JPG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23个。所有电子版附件不超过40个。

    科技进步奖附件电子版:核心发明专利提交发明专利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PDF文件提交;查新报告(全文)以PDF文件提交;其他电子版附件以JPG文件提交。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50个文件,其中PDF文件不超过6个,JPG文件不超过44个。每个PDF/JPG文件只能包含一个独立内容。

    所有附件材料由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推荐书所列附件目录按顺序上传。

    (2)纸质版附件要求:

    自然科学奖附件书面版:代表性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代表性引文专著提交引用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其他附件不超过24页,内容应与电子版附件一致。纸质版总页数不超过40页。

    科技进步奖附件书面版:核心知识产权的说明书首页(摘要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总数不超过5页其他附件不超过45页,内容应与电子版附件一致。纸质版总页数不超过50页。

    6、推荐书与主要附件装订要求:

    将下载打印的推荐书与统一编号的主要附件纸质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原件1份、彩色复印件2份,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

    7、申报材料提交、报送要求

    为准确掌握我校申报情况,请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申请表》,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送科技产业处,逾期未报送的,原则上不予申报。

    申报材料网络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审核。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葛涛   丁平平

    联系电话:6631812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www.ahkjt.gov.cn/technologi/zhxw/ana/webinfo/2017/03/1488266447667939.htm

    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申请表

 

 

 

                                    科技产业处

                                二O一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申请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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